共和縣關于禁止采挖、出售、收購野生鎖陽等野生植物的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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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共和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 |
發布時間:2023-06-15 16:34:14 |
編輯:共和新聞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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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7日,經國務院批準,國家林業和草原局、農業農村部聯合公布了新調整的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》,新版《名錄》共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455種和40類,與1999年發布的《名錄》相比,調整了18種野生植物的保護級別,新增野生植物268種和32類,名錄中明確將鎖陽、肉蓯蓉等列為國家二級保護植物。
為保護共和縣野生植物的多樣性,維護生態平衡,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嚴厲打擊非法采挖、交易鎖陽、肉蓯蓉、青海固沙草等破壞野生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本通告所保護的鎖陽、肉蓯蓉、青海固沙草等野生植物是指轄區(林區)內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長并具有重要經濟、科學研究、文化價值的瀕危、稀有植物。
二、禁止任何單位、社會團體和個人非法采集、采挖、移植鎖陽、肉蓯蓉、青海固沙草野生植物的根莖、葉、花、果實。
三、未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,禁止任何單位、社會團體,個人非法采集、采挖、移植或非法出售、收購鎖陽、肉蓯蓉、青海固沙草等野生植物。
四、凡擅自采集、采挖、移植或非法出售、收購鎖陽、肉蓯蓉、青海固沙草等野生植物的,一經查獲,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;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對阻礙、拒絕或以暴力抗拒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;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六、歡迎社會各界對非法采集、采挖、移植或非法出售、收購鎖陽、肉蓯蓉、青海固沙草等野生植物的行為進行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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